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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殡仪馆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2017-10-12 10:27 汉梅 

 

穆棱市殡仪馆2016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行火葬、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二)、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对丧葬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旋律,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的社会做贡献。

 

(三)、承办遗体接运、寄存、整容、告别、火化和骨灰寄存等业务,提供骨灰处理多样化服务,为举办悼念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四)、搞好殡仪馆的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保证丧治环境的整洁、优美、庄严、肃穆。

 

(五)、承担殡仪服务用品的加工、制作与供应,开展花圈租赁等殡仪服务业务,满足不同层次丧主殡仪服务的需要。

 

(六)、加强骨灰管理,积极与市殡葬执法部门相互配合,对骨灰的流向进行监督,防止二次土葬行为发生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殡仪馆编制合计13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24人,在职人员17人,病假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聘用人员5人。

 

本报表的编报为殡仪馆2016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6,083,1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3,133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增长14.5%,增长原因为财政拨付应还银行贷款本金。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6,083,132.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8,532.46,住房保障支出24,6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4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长12.26%增长原因为财政拨付应还银行贷款本金。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058,532.46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477.1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355,655.31,主要用于债务与利息支出2,543,509.25元;运营费用及经经营材料支出1,812,146.06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0749.11元,较2015年下降29.32%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749.11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9.32%,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665.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363.5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20.28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单位在用车辆共有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专用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展开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没有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殡仪馆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地方政府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房屋出租收入。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殡仪馆2016决算公开附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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