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城乡福利养老中心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三)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康复工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及开展自费收养、生产经营等项工作。
(五)协助其它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城乡福利养老中心编制合计6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本报表的编报包括了城乡福利养老中心2016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2,151,364.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364.47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增长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影响。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2,215,820.1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5,820.16元,社会保障支出1,964,575.7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74.39元,住房保障支出24,990.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7,680.00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44,256.02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下降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公益金支出而影响。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215,820.16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84.4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765,335.69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765,335.69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农村五保供养”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5,335.69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全市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提供生活供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吃饭、穿衣、住所、医疗及丧葬服务,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五保供养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不足,服务人员工资偏低;二是基础设施陈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服务质量,使老人生活质量逐步提升;二是增加服务项目,改善服务环境。
后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城乡福利养老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